那一天,一位單親媽媽帶著她的糖寶寶,來找莊代書。她是少數共有人,面對的是建商一方的多數共有人,以及建商委託的女代書。
對方打算依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,以多數決方式處理共有不動產。在莊代書看來,這是一場「大吃小」的局面。
八萬元的價金 光代書費就要扣五萬元
這位媽媽原本可分得八萬元價金,但對方代書在存證信函中寫明:每一位少數共有人,都要負擔五萬元代書費。
莊代書一看就察覺,問題不只在信上寫了多少錢,更在於對方接下來會怎麼處理。他預判,對方可能在向地方法院提存所辦理提存前,先從價金中扣除這筆費用。
八萬元扣掉五萬元,再扣除其他稅費等款項,這位媽媽預計能領到的,只剩兩萬多元。
只要有誠意 事情一開始就可以談
莊代書找對方代書與建商協商,一開始便表明:「這件事情是可以談的,只要大家有誠心誠意,我們都可以談。」
然而,對方代書仍認為五萬元代書費非常合理,對方也不願意談。這樣的態度,讓莊代書感受到恃強凌弱。這位媽媽既然把案件交給他,他就要站在委託人的立場,替這位少數共有人爭取權益。
看懂每一個環節 才知道如何小吃大
莊代書熟悉建商與對方代書的盤算,也知道他們可能採取的操作方式。要完成這件多數決案件,每一個環節會碰到什麼困境,正是他判斷局勢、擬定應對方式的關鍵。
接下來,莊代書運用「小吃大」的方法,讓原本想「大吃小」的建商與代書,遇上了一塊啃不下去的硬骨頭。對方原本打算推進的案件,因而有了不同的局面。
原本預估只剩兩萬多元 最後拿回五十二萬元
最後,莊代書替這位單親媽媽拿回的,是五十二萬元,遠超過原先預估扣款後僅剩的兩萬多元(畢竟無法取得建築用地才是建商最大的痛處)。
原本可以坐下來談的事情,最後卻讓對方負擔更多價金與成本。對於這樣的過程,莊代書坦言:「其實這也不是我們所樂見的。」從一開始,他就表明願意協商,只是對方沒有接受。
能幫到委託人 就是最開心的事
這個案件從「大吃小」走到「小吃大」,關鍵在於莊代書對實務操作的熟悉,以及對各個環節困境的掌握。
存證信函上的八萬元,扣完費用後究竟還剩多少,又該如何應對,都是他在接手時便留意的問題。
而案件結束後,最讓莊代書開心、有成就感的,就是確實幫到了這位委託人,幫到了這位媽媽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