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經典案例】從家暴陰影到資產翻身

楊小姐農地天價售出之路

服務實例

案例分享|農地持分整合|共有物管理|土地法第 34 條之 1

案件亮點:

農地並非一般熱門建地,且同時存在袋地魚塭、臨路持分錯置、死亡共有人與大量繼承人問題;經整合後仍以約 2,150 萬元高價售出。

三十年前,楊小姐以約 50 萬元買下一塊約 700 坪農地。她以為買下的是未來的保障,沒想到這塊地,反而把她困了三十年。

楊小姐長年承受家庭暴力與不對等關係的壓力。她名下有土地,卻無法真正掌握土地;她明明是買地的人,卻因當年代書與仲介資訊不清,拿到一個極不公平的持分結果。

本案有 A、B 兩筆農地。A 地號是臨路農地,價值高、流通性好;B 地號是袋地,又作為魚塭使用,價值與處分難度完全不同。結果楊小姐持有 A 地號三分之一、B 地號三分之二;李先生則持有 A 地號三分之二、B 地號三分之一。

換句話說,楊小姐拿到較多的是袋地魚塭,李先生拿到較多的是臨路農地。農地本來就不如建地值錢,一旦再遇到袋地、魚塭、持分錯置,幾乎就是市場眼中的難題土地。

這塊農地看似有價,實際上三十年動不了。直到楊小姐找上鼎立團隊,這場拖了三十年的農地僵局,才真正開始翻盤。

鼎立團隊的解題思路:讓對方不得不上談判桌

鼎立團隊接手後,沒有急著賣地,因為真正的問題不是沒有買方,而是土地權利根本還沒整理乾淨。

李先生握有較多臨路農地持分,自然沒有主動交換的誘因。若只是拜託、協調、講人情,這個案子只會繼續卡下去。

因此,鼎立團隊先從 B 地號魚塭使用現況切入,運用民法第 820 條共有物管理的思維,重新檢視並限制不合理使用,讓原本失衡的局面產生壓力。當對方無法再單方面享受使用利益,談判桌才真正出現。

關鍵一:先打開三十年談不動的僵局

本案不是單純持分買賣,而是臨路農地與袋地魚塭的價值錯置。誰握有臨路地,誰就握有優勢。

鼎立團隊先用共有物管理建立談判籌碼,讓土地使用回到公平檢視,替楊小姐把長期失去的談判位置拿回來。

關鍵二:用土地法 34-1 拆掉微小持分障礙

更麻煩的是,土地上還有一位已死亡的王先生持分,比例雖僅約 5%,底下卻牽涉約 50 位繼承人。

這種微小持分最容易讓整合胎死腹中。鼎立團隊運用土地法第 34 條之 1 多數決機制,依法處理王先生持分,讓整合不再被少數、失聯或繼承人問題拖住。

關鍵三:讓被低估的農地重新變成市場要的標的

這塊地最精彩的地方,在於它不是人人搶著要的建地,而是一般人認為難賣、難整合、難估價的農地。

袋地、魚塭、持分錯置、死亡共有人、50 位繼承人,任何一項都足以讓買方卻步。但鼎立團隊把問題一層一層拆開,讓原本被低估的農地,重新變成市場願意出價的標的。

圓滿落幕:50 萬買入,2,150 萬天價售出

不到一年,這塊卡住三十年的農地完成整合。民國 108 年,楊小姐以約 2,150 萬元售出,創下當時台南麻豆農地市場極具指標性的高價成果。

50 萬買進,2,150 萬售出。真正厲害的不是土地賣高價,而是一塊被認為不值錢、又被袋地與持分問題困住的農地,最後竟然能天價成交。

對楊小姐而言,這不是單純賣掉一塊地,而是從家暴陰影、持分錯置與三十年無力感中,重新拿回人生與資產的主導權。

鼎立團隊用本案證明:農地不怕複雜,怕的是沒有人看懂價值;共有不怕人多,怕的是沒有方法把混亂整理成可以成交的局。

安享退休生活:

售出農地後,楊小姐手握現金徹底擺脫家暴陰霾,真正安享退休生活,不再活在恐懼與委屈裡。曾經困住她三十年的農地,最後成為她翻身的力量,也終於變成一個足以讓她抬頭的結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