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土地變既成道路-共有地處分權受限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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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價稅我年年繳,鄰居天天在上面開車

等到家族想賣地才發現這塊地,我們自己動不了

這不是特殊個例,而是台灣很多地主繼承祖產時最大的惡夢一一「既成道路」

很多人以為土地權狀寫自己的名字就是老大,但只要這塊地長期、無償給不特定公眾通行超過二、三十年,在法律上它就實質變成了馬路

你不能圍起來,隨便架鐵皮或設路障,鄰居檢舉甚至可能吃上妨害公眾往來的官司

政府不一定買,大法官釋字第400號確實說國家該徵收補償,但現實是地方政府翻開帳本永遠只有一句話:「目前沒有預算」

買家看到就砍價,共有地裡面只要卡了一段既成道路,分割協商通常直接卡死,賣給建商也只會被狠狠壓價

既成道路最殘酷的地方在於:你保留了所有權人的義務(繳稅、擔責),卻丟了所有權人最重要的權利(使用、收益)

如果家裡有名下放著幾十年沒管的空地、巷道地,趁早去現場看一眼。別等鄰居走成習慣、鋪了柏油,才發現地已經不是你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