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親兄弟間買賣被當成贈與】

· 法律知識與文章分享
Section image

賣房子給自己的親兄弟,結果被國稅局認定是「贈與」要補稅?

哥哥缺錢,弟弟接手買下哥哥的房子 雙方談好價格、也有簽約,一切看似正常

結果國稅局卻寄來一張贈與稅補稅通知——

很多人不知道,二親等以內親屬間的買賣 在稅法上會被「推定」為贈與 :

依法律規定,二親等以內親屬間的財產交易 稅務機關會直接推定為贈與行為並課稅

除非買方能證明 自己有能力支付全部價款 資金來源清楚、且不是向賣方借的 才能舉證推翻,免課贈與稅

光是「有簽約」「有匯款」還不夠 資金流向、還款能力都要能證明得清清楚楚


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6款規定,二親等以內親屬間財產之買賣,推定為贈與,但能提出已支付價款之確實證明,且該價款非由出賣人貸與或提供擔保向他人借得者,不在此限。舉證責任在買方身上,準備不周全很容易被追稅。